原随云笑吟吟道:“若只是要听琴,我当然自己会弹。只不过我就想听听思明的。”
方思明终于坐正身子,十指按在弦上,仍然不放心地强调:“大哥不许笑我。”
等原随云严正表示自己绝对真心诚意,才“铮”地一声,奏起琴来。曲调雅致悠远,柔而不弱,清而不傲,细微处又有灵动之机,是一曲《白驹》。
汉代蔡邕曾在《琴操》中注此曲为“失朋友之所作也。”曹植亦有诗言:“彼朋友之离别,犹求思乎白驹”。总而言之,是首表达与好友即将分离,依依不舍,尽力挽留的琴曲。
方思明的琴艺绝非他自己说的仅是“偷偷学过一点”,然而弹奏之中,却总有一处微微滞涩。若是旁人听来或许觉察不出,但原随云这等操琴大家,却立刻便注意到了。
待得一曲奏完,他不自觉地凑过去,引着方思明重新搭指按弦,道:“此处左手大指该当微侧,略用些力……”忽觉对方指尖一颤,立刻反应过来,“怎么,是不是指甲还在疼?”
方思明将手缩了回去,小声道:“也没有很疼……只是这根手指后来有些发炎,便恢复得慢了。”
原随云沉默一阵,站起身道:“我去找些药……”
方思明拦住他:“不必……并没有弄破,只是新长出来不久,还有些脆弱罢了。”
原随云叹了口气:“是我考虑不周。下次若是不愿意的事,说出来,我自然不会勉强你。”
方思明摇了摇头:“不……我愿意的。大哥想听琴,我当然愿意的。”他侧首看了看窗外天色,又拽住原随云袖子,“天都快亮了,不去床上歇一歇么?”
与此同时,客舱门外轻轻响起一阵敲门声。
“香帅、香帅!”
“小友?疲累了一天,小友竟然还不安歇么?找楚某何事?”楚留香将少年让进屋子,谨慎地打量周围一番,才轻轻关好门。
少年站在桌旁,烛火映得他双眸一片明亮:“……我方才听到琴声了。”
“琴声?”楚留香不解,“这又有何奇怪?原公子随身携琴,在他的船上听到琴声不是十分寻常?”
“不是!这琴我听过!”少年有些兴奋,又有些激动,“我不会记错的!在玲珑坊的时候,那人弹与我听过!他还说,‘絷之维之,以永今夕。所谓伊人,于焉嘉客。’那支曲子,他只给朋友弹!”
第十五章
(原总:擦,真的要翻船。)
方思明喝醉了酒,第二天醒过来时,原随云早已不在身边。
这是他第一次在对方的房间过夜,但一睁开眼睛,又恨不得再立刻把眼睛闭上。
昨夜灯光昏暗,他的精力又全在如何偷掉那坛清香醉人的梨花春上,于旁的事物也没有多加注意。但今日天光大亮,映得一切都清清楚楚真真切切,他才真正意识到一件事。
……这是一个瞎子的房间。
所有的摆设器物自然都是顶精致、顶贵重的,只是五颜六色、乱七八糟,就像有个笨手笨脚的画师将好几罐子的朱砂靛青鹅黄赭石全都摔在了一处,还用脚在上面踩了踩。
不过再糟糕的配色对原随云来说都是无所谓的,毕竟他什么也看不见,只要用手摸上去够舒适够柔软,那就很不错了。
方思明一时也说不上什么心情,只是坐在一床花团锦簇中发了很久的呆。
其实看久了也就习惯了,他对自己说,并没有什么不好。这个房间是那么舒适和令人安心,坐在里面,看那个人默默为自己点燃一盏明灯,就仿佛将心底最深处的黑色也给暖得熨帖。
如果能一直留在这里,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方思明这个呆一直发到原随云敲门进来给他送饭为止。因为现在船上来了外人,所有的事情都不得不低调。不过看似简单的菜色,尝来却十分可口。饭毕原随云一面将碗筷简单收回到食盒里,一面低声告知大约今夜就能到达蝙蝠岛。说了几句,见桌对面的人毫无反应,不由唤道:“思明?”
方思明惊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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