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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第2页)

“原来你是在说这个啊。”林夕雾从口袋中取出了一支口腔喷雾,瓶子是透明的,里面装满了鲜红色的液体,这是他将林佳翼的血丸融化了之后倒进去的,如果在路上想喝血了,就可以随时拿出来喷一下。

“就是这个,很熟悉的味道。”

“难道说,你也认识我哥吗?”

“你是说林佳翼吗?我和他没见过面,不过我记得这味道。”

“既然没见过面,怎么知道这味道?”

第102章浪漫曲#B线#(下)

“以前我被爸妈送去血族学校的时候,在实验室的特制容器内闻到过这气味,老师说这是上个世纪留下的遗产,他是除了玫瑰氏族元老之外,最伟大的玫瑰氏族了。”

“什么鬼?”

“跟你说了你也不懂,不过这玫瑰的味道中,好像还掺杂着其他玫瑰氏族的气味。”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林夕雾觉得自己的智商掉线了,怎么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语。

“我说,血见愁大人是可以和元老们所媲美的伟大玫瑰氏族。”

“你口中的那个血见愁,他做了什么啊?伟大在哪里?”

“他是血族生物学的天才,据说他当时有个疯狂的科学家朋友,对方是威尼斯纯血,特别喜欢做实验,还取了一些血见愁大人的血液,进行研究,我们学校实验室的血液就是那位疯狂科学家所提供的,自从血见愁大人逝世以来,那些血液变得无比珍贵,就像你们人类对待爱因斯坦的大脑一样,我们将血见愁的血液看得很重。”

“也不是很懂你们玫瑰氏族,血液不就是用来喝的吗?还有个功能就是给患者输血。”

“你说到点子上了,血见愁大人的血液是可以输给人类的,那个科学家曾做过类似的实验,结果还被我祖父骂了一通,说玫瑰氏族的血不可以给人类。你知道把血给人类代表了什么含义吗?”

“示忠?”

“什么呀?那是指把人类收为自己孩子的意思,把人类变为血族,通常这种行为被称为初拥,血族将人类变为血族的时候,如果那个人类的意志力不坚强,就会因为身体无法承受新的血液而死亡。而成功变为血族的人类也不是没有,然而玫瑰氏族就不一样了,根据那位科学家的研究记录表明,若是初拥的时候不能将人类成功变为玫瑰氏族的话,通常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首先,人类的肉体会化迅速腐烂,化为泥土;其次,人类变为傀儡,拥有该玫瑰氏族能力的一小部分,并丧失了自身的意志;其三,女性人类可以通过生育的方式,复制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玫瑰氏族;其四,顺利地将人类变为维持原有人格的玫瑰氏族与人类混血,这种几率比较小,而且还属于犯罪行为,我祖父对这方面管得比较严,目前所知道的混血只有盗心者鬼叶;最后,毫无变化,这最后一点基本上是属于假想,不过血见愁大人的血液验证了这一观点,他的血液可以输给失血过多的人类,而让人类毫无变化地继续作为人类存活,估计他们会活得比一般人类长寿,而且他们的后代也是普通人类,至于其他的实验结果,目前还没有数据更新。”

林夕雾站在原地,默默听完了眼前这个小女孩的背书式长篇大论,也许她所说的都是他们血族学校课本上的内容。

“你给我讲这些做什么?”

“这血是从哪儿弄来的?”小女孩盯着林夕雾手上的那瓶喷雾问道。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不是从实验室偷来的。”

小女孩用一副怀疑的目光瞪向林夕雾。

“你是不是也想喝喝看?”

“就问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这是我哥的血,怎么了!我哥才不是什么血见愁。”

“这么说来,前段时间,血猎公敌盯上了林佳翼,莫非和这血有关?”小女孩说着,摸着下巴,垂头沉思起来。

“星星看的那场电影什么时候散场?”

“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吧,你找他什么事?”

“老魏让我转交一样东西给他。”

“林佳翼到底是何许人也?”小女孩又将话题转了回去。

“我哥就是我哥,一个靠人类食物为生的普通人,不对,纠正一下,不是普通人,是个很污的人。”

“怎么可能是普通人,真想把他抓回去解剖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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