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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村子爆发瘟疫,死伤无数,他想起娘亲说过的爹的样子,便决定带着弟弟出来寻找投奔。
可惜他低估了外面世界之大,也低估了危险,他们一路被偷过,被野兽追过,还差点被人牙子给拐卖了,好不容易逃出来,弟弟苏风又病了,为了给他看病,钱已经全都花光了。
三百个大洋,水风掰着手指头算着,有了这笔钱,弟弟就可以回老家了,想来瘟疫已经过去了。就算不回村子,也可以去外头的镇子住下,买一个小房子,找一个好姑娘嫁了。
故乡的天和水都比外头的好些,能吃的东西也多。水风摸着咕咕作响的肚子,想着。现在只需要嫁给一个傻子,他就能得到三百个大洋了,就能让弟弟回故乡去了。
水风只记得拐他们的人牙子说过,像他们这样十五六的男孩不值钱,要是女孩儿才值钱。原本以为他俩是双生的女孩呢,能多卖几百个大洋。
女孩儿更值钱,而他很像一个女孩儿。
为了更像一个女孩儿,他放下了绑成马尾的黑色长发,学着街上女孩的样子绑成了两个辫子。又将挽到膝盖的裤子放了下来,遮住了脚腕。
要不是给苏风治病的时候,他当掉了所有的首饰,现如今戴上个银镯子银耳环什么的就更像一些了。他们族的男人也是带耳环的,所以他的耳朵上留着耳眼,这也是他会被认为是女孩的原因之一
水风蹲在河边,小心的把新采来的花朵的汁液挤出来,用指尖沾着朝嘴上涂。他看那些女孩都弄个红红的嘴唇呢。
其实他本来的唇色就很红很漂亮了,是最时髦的唇膏都无法调配出的天然的颜色。
他的母亲是族里最漂亮的女儿,有一双水盈盈的满透着无辜的眼睛。水风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和父亲雪一样白的皮肤。加上从小挨饿,瘦瘦小小的一把骨头,快十六的人了,连喉结都没怎么长出来,他只需要稍微收拾下,谁也看不出来他原来是个带把的。
收拾好自己以后,他来到了唐家,他不认识字,还是一路打听着才来到了地方。
门童本来昏昏欲睡,一抬眼,差点叫水风被日头照得白生生的皮肤晃了。他一边朝水风细细的腰上瞥,盘算着这把子小腰捏起来得多舒坦,一边道:“干什么的?”
水风理所当然的道:“给你们大少爷当媳妇的。”
☆、第三章
3
告示张贴出去好几天了,一直无人问津,如今来了个洋美人,倒也稀罕,门童带着水风朝里走,一路上不知引了多少下人围观。
唐老二也是个常年流连窑子妓院的人物,最喜欢的就是给十五六岁的雏儿□□,一见到水风,整个人骨头都要酥了,一双色眯眯的眼睛在人身上流连,也不管自己今年的岁数都能当人家的爹了。
他问道:“多大啦?”
水风乖乖回答道:“十七。”
唐玮又道:“虚岁实岁?可过了十七的生日吗?”
水风摇头,其实他还有大半年才能十七,只是说大一些,做工的活好找些。
那就是十六岁了,唐玮的眼睛又亮了一些,这岁数是最好□□最嫩生的时候,他睡过不少女人,头牌名妓不在少数,就是没有睡过洋货,这个小美人□□□□,等彻底长开了,不知道能勾了多少男人的魂。
不过人家说洋女都没有规矩的很,看这穿着打扮这么放浪,连腰都露给人家看的,怕不是许过人家的。要是给人破过身,就失了很多乐趣了。
唐玮追着问了几个问题,就差问水风有没有跟男人睡过觉了,得知没有以后总算放了心,随便打听了一下家里得事。
本想着把这小美人留着自己享用,可唐玮转念一想,一肚子坏水就憋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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