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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得意着,一颗碎石子击中那脸颊。
“好痛!”少年蹙眉,瞪眼凶他们,随即很是灵活越过了矮墙,十分顺利地逃走。
众人抹汗喘气。
“又让那崽子跑了!”
“溜得比兔子快。”
面包坊的这个时候一定是人最多的,各式各样的面包热腾腾地出炉,奶油,芝士,起司,白糖,水果的味道交织在一起。
唐小榛推门而进,径直走到最里面的角落,低头用鼻子嗅嗅,挑选最新鲜最香的牛角面包。
直接拿了三个,从牛仔裤袋子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二十块钱,末了还在玻璃橱窗上照了照自己被碎石子击中的脸颊,微红的一条,渗出一点点小血珠子。
拿掉卷发上的那根草杆子,唐小榛嘻嘻笑着到收银台付了钱,直接拆开啃。
这种逃难式的戏码几乎一个月要上演一到两次,唐小榛嘴巴里咀嚼着松软的牛角面包,两腮帮鼓鼓的,而每次都是老路子,逃出来了,累了饿了就来到面包店抓几个牛角面包啃,看看店门外的阳光依旧那么暖和,唐小榛眯起眼睛,朝太阳眨眨眼睛。
唐小榛,男,十九岁,学历是高中,住在本市朝阳小街4幢2单元的筒子楼顶层,家庭成员只有白胡子外公一枚,嗜好美食,身材却不错,长长的细腿,远看过去很是轻盈,只有转过来那张脸是圆圆的,大眼睛占了面部三分之一的位置,皮肤白皙,一头黑色卷发。
要说这个唐小榛,朝阳小街的左邻右舍都熟悉,拎菜的大妈回来时可以看见唐小榛正拔腿如风般冲过来,身后追着一群杀气腾腾的痞子,大妈的菜篮子被打翻,掉下几个西红柿,唐小榛拿起两个直接丢过去,丢完后又是使命地快跑。
唐小榛的优点貌似很少,但跑步速度快是公认的,爬树,翻墙,跨阴沟,冲上坡,这些都难不倒他。
菜篮子大妈摇摇头,拾起西红柿,说声作孽。
这个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种下的,这里的一帮痞子就是看不惯唐小榛,在他们眼里唐小榛的掐点实在是太多了,他们特恨唐小榛那双宝光晶莹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勾人似的,虽然这和他们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在唐小榛随手拾起转头砸了一个阿通木的头后,他们咧开了残忍的微笑,有了正大光明的缉拿唐小榛的理由,其实阿通木在痞子团里不过是一个小蒂头,完全没有分量,平日里只是帮忙递烟拿扇的角色,但痞子团在小区里每个电线杆上都贴上了唐小榛的毛笔画像,公然缉拿唐小榛。
痞子团一直认为自己是有规模有机构的团体,也朝着香港电影里黑社会的章法看齐,调查了唐小榛来头:本市鲸鱼帮刚入帮的小蒂头一枚,隶属朝阳小街青菜园势力范围内。
“我呸!小门小派的蒂头竟然敢和我们痞子团杠上?!阿通木虽然是弱智也不是随便欺负的,当我们没有人?!”痞子团众人暴怒。
阿通木在角落里哭泣。
吃完面包,唐小榛双手枕着后脑勺来到朝阳大院一号区,推开铁杉门,便发现气氛有些凝重。
“009号,唐小榛!”
唐小榛立刻挺直背,抬起脸说:“到!”
“来了多长时间了?”
“一个月零四天。”
“嗯,主要在青菜园那地盘混着?”
“是的。”
“这一个月,你无功无过。”金毛大哥上下打量唐小榛,“为什么要涂睫毛膏?”
“我没有!”唐小榛大声否认。
金毛大哥凑近唐小榛的眼睛一看,那睫毛和蝶须一样,十分俏皮地上翘,很不安分。
“心思很活络?”金毛大哥嘀咕着,又笑笑。
唐小榛摇头,不明白金毛大哥在想什么。
“好了,从明日起不要去青菜园混了,你跟干发大哥混。”
“干发大哥?”唐小榛转了转大眼睛,心里一阵喜悦,干发大哥是鲸鱼帮的终极老大,平素作风低调,极少露面,在唐小榛的印象里是个标准的神秘大哥,黑墨镜,油背头,叼着雪茄,手腕上有金表。
“跟了干发大哥可是大有前途。”金毛笑笑,拍拍唐小榛的肩膀,“一跃龙门啊,一跃龙门啊。”
唐小榛咧嘴笑,十分嘴甜地谢金毛:“谢谢金毛哥的提拔和美言!”
金毛神情和蔼地点点头。
唐小榛觉得跟干发大哥混是天赐鸿福,这福气不是人人都有的,自己入帮只有一个月,要论资历是最浅的,没料到一夜间可以到干发大哥的身边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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