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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宋岭是否在大放厥词,但他的的确确是戳到我的痛处了,也顺带戳醒了我。
我终于头一次直面了这个可怕的事实——我根本做不到心如止水。
我嘴上重复着“只要能呆在心上人身边,我甘愿当一个替身”,一遍又一遍给自己洗脑,却还是没能洗干净心里的那点蠢蠢欲动,稍微大力一些的撩拨,就会让它们张牙舞爪,自己则想入非非。
但同时,也是宋岭歪打正着拉住了我,让我悬崖勒马。
一个替演,其职业操守就是要正视自己和正主之间的地位差别,只扮演,不逾越。
只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我就要完全忘记自己的身份了,还好宋岭帮我想起来了。
不然我真是太失职了。
我想起颜骁那天说的,没人甘愿一直做一个替身……
为了证明他的结论是错的,我必须争取做他的反例。
我坐在某处深夜无人的海滩一角,面对腥咸的海风给宋岭发了个短信过去,向他道歉我刚才的失态,然后做贼心虚一般把手机关了机。
白天还人声鼎沸的空气此时如同谢幕的电影,人群散场,万籁俱寂。
从海上升起的明月格外的晃眼,天上水里,让我无处遁形,晃得我脑袋和腿一块疼。
小腿那里的皮肤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已经完全肿起来了。我像个自虐狂一样,用碰过海水的手去抚摸那一片凸起的水泡,弄出了一脑门的汗,可那钻心的生理痛楚却奇迹般地让我超负荷的心脏好受了许多。
喝完罐中最后一口啤酒,我扔了易拉罐,取下胸前那块玉佩。
穿了红线的玉,温温柔柔躺在我手心,和天边的明月好似以水投水,恍恍惚惚间,难分彼此。
美玉会随着时间变幻内部的纹理,就如月的清影万变,历久弥新。和他恋爱的时候,唐玦是被他捧在手心的宝贝;和他一分手,唐玦立刻化作他心头的朱砂痣;意外离世之后,唐玦便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而我,我从始至终就是个赝品,毕竟灰尘这种玩意儿,搁在这一万年它也是灰尘。
说起来,我和季靖闲其实同病相怜,我们都为爱求而不得,客观上来说,他比我更惨,因为让他心动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那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再弥补的缺憾。
而且他比我心高气傲,他的傲骨总让他在节节失利的感情方面做出许多不似他的举动,譬如破天荒和宋岭合作,还和我们一起来这个海滩度假……为了在宋岭面前博回面子,他勉强了自己不少。
他在众人面前与我状似亲密,也不反对我偶尔的“秀恩爱”,恐怕一样是为了这个吧。
但其实宋岭和我都知道,他不可能忘记唐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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