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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茉刚刚已经给韩玉发过信息了,只不过没人回复。
她眉头一皱小大人似的叹气道:“唉,早知道就不揭穿我哥了。”
“斌哥不喜欢她,拖得久反倒对她不好。”方远安说着又想伸手去摸苏茉的脑袋。
手伸在半空就僵住了。
再摸头阿茉又要说自己像余爷爷了。
苏茉听他这话忍不住好奇的问:“如果一个女生一直追求一个男生,这个男生不会感动的接受吗?”
方远安好笑的看着眼前这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不知她怎么会有这样的疑问。
他牵着她的手放到了互相挨着的沙发扶手的地方,语重心长的说道:“阿茉,你还小可能不太懂。感动和喜欢并不是一回事,感动可能会让你一时误认为是喜欢,但那只是一时而已。”
苏茉怔怔的看着他,没有说话。
所以她上辈子因为王志刚长达两年的追求,而选择和他在一起,并不是因为爱?
这让苏茉一时有些接受不了。
她不吭声的把手抽回,目光无神的盯着电脑屏幕。
方远安没有继续说话,阿茉这么小大概是不太理解自己的话,所以才漏出这副不赞同的模样。
实际上,只有男人才了解男人。
如果是喜欢或者有好感的女生就会接受试着相处,如果不喜欢就会毫不犹豫的直接拒绝,不存在追的时间久了就会回头。
这点和女孩子是不一样的。
或许会感动却不会把它当成是爱。
接下来的一个月韩玉都没有再来找她,苏茉也不好打电话问,只是把要复习的内容编辑成短信发送给她。
而苏茉自己也会在忙碌中时不时恍惚,她认真的剖析自己上辈子的婚姻,发现其实她真的没有爱过王志刚。
她嫁给他,一是觉得王志刚人丑家贫,自己嫁给他属于下嫁,这样王志刚就会更珍惜自己。
第二嘛,也是因为王志刚长达两年的追求。
大学的时候,追求苏茉的人很多。大多数被拒绝后都笑着说做普通朋友,也有坚持一年半载的,但最终只有王志刚坚持了两年并在毕业典礼上向她求婚。
虽然每天都会被偶遇,会收到情书和小零食,但唯有求婚那次苏茉才开始正视王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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