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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打死她,也绝不松手的。
檀得把头枕在吴厌胸膛,心想。
从她遇见他那天起,她就知道了――此生挚爱只会是他。
这个少年,千金不换。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檀得看着呼出的绵长热气,莞尔。
“当然啦。”吴厌想,难得给我出了道送分题,“是个夏天。我还记得,你穿着蓝色的裙子,马尾辫。”
“哇。”檀得着实有些惊讶,“你记得好清楚。我就只记得你很帅了。”
“……”吴厌替檀得把帽子戴得紧了些,一本正经道,“你这个感悟虽然有点肤浅,但也确实是实话。”
“你是不是怀念我拳头的味道了?”檀得笑问。
“不对啊。”檀得若有所思道,“你记性不是很好啊……怎么记那么清楚!”
“说!你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图谋已久了?”
檀得停下了脚步,踮起脚凑近吴厌,恶霸似的逼问道。
吴厌难得没有嘴炮,既不肯定,又不否认,只是笑着反问:“那你呢?到底喜欢我多久了?”
檀得笑:“两个星期啊。”
“……”吴厌虽然不信,但还是配合地没有拆穿。
“但是爱你,已经是很久的事了。”
雪地上的脚印深深浅浅,埋得很长,很远。
故事的最后,我终于陪他,冬季夏季。
生活是没有终点的。男女主角不是在一起或是步入婚姻殿堂就会是Happyending。
但我能确定的是――
从此以后人生的每一个片段,都会有他在身边。
就算会有争吵、伤害或是背叛,掷到生活的正面或是反面。即便在其中的一帧戛然而止我们的人生,也不会抱有缺憾。
这大概就是爱,或是,非常接近爱的什么。
所以到此为止,也不必舍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想到我的完结感言,会是在一个重感冒的下午,特别头昏脑热地敲完。
从头到尾,我要说的,都只是一个爱情故事。没有比别人更特别,也有回头看自己都觉得拙劣难忍耐的地方。但――还是喜欢。因为是我的贪得无厌,因为,即使是笨拙的,这些也都是出自真心。这是一个太长的故事了,从相遇到真正拥抱彼此,他们之间人来人往,最终学会了信任,变得不再孤寂。很多场景都是真实存在过的,很多人也都是。虽然还没到达人物足够饱满到支撑情感使之不突兀的地步,但我努力去呈现了。
因为觉得相爱是太困难的事,所以,我还是特别任性地给了他们一个圆满。吴厌的身边有了檀得,而我的小王子,仍然在堪培拉看日落。
但这不能说,我便不快活。
我喜欢有梦可做的感觉。
很谢谢认真看到这里的人,在分享我的梦的同时,也希望你能拥有多一点点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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