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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二十四章(第2页)

向安生若有所思,晚上偷偷溜了出去,第二天早上程乐儿就看到家里多了一只兔子:“这是?”

“你拿去城里卖了换钱吧。”向安生道。

“你昨晚去后山抓的?”

“嗯。”

“后山不是有狼么,你不怕遇见狼啊!”

“骗你的。”

“啊?”程乐儿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骗我什么了?”

“西山没有狼,是我编出来骗村里人的。”向安生道:“但我还是不建议你晚上进山。”

“这兔子你怎么抓到的?”程乐儿有点好奇:“没看出你还会捕猎。”

“随便做了个陷阱就抓到了。”向安生道,在于程乐儿认识前,他平均每个月能捡到两到三次掉撞死在树上的山鸡或兔子,在遇到她之后,运气好像就差了一点。

程乐儿看着这只雪白的兔子,有点不忍心杀了它,主要是觉得它这点肉好像也卖不了多少钱。

“你要想赚的更多,就把肉和皮分开卖。”向安生道。

嗯?分开卖,程乐儿突然被启发了:“谢谢你啊安生!”

“不用谢,今晚我还会去抓。”向安生以为是因为看向爷爷的病把钱都花光了,他知道程乐儿一定是在穿越时带了什么东西过来,比如穿越之前身上的物品背包之类的,因为他的手机就跟着他一起来了,虽然在这个年代手机没什么用。

“你会杀兔子么?”

向安生愣住,他每次捡的都是撞死的,没试过杀活的:“试试吧。”

二人折腾了好大一气才把这只兔子解决掉,兔子肉她没打算拿去卖,反正也卖不了几块钱不如自己吃了,她要的是兔子的皮,把毛皮洗干净风干后,程乐儿开始发挥自己的专长。

她在地下室找了一条衣架上的浅蓝色牛仔裤,重新裁剪做成了小钱包,在上面还加了一圈兔毛,然后去镇子上买了一点按扣缝上,一个精致的小钱包就做好了。

她决定下次去卖泡芙的时候带着这个去,看看有没有市场,李红梅的店离纺织厂可近了,纺织厂又多是女工,应该会喜欢这种小东西。

“乐丫头来了。”因为程乐儿的泡芙,李红梅现在店里的生意可是红火的很,现在见到程乐儿简直比看见她亲闺女还亲。

“嗯,这是今天的泡芙。”程乐儿把篮子递给李红梅,李红梅也不数直接掏出六块钱和糖票给程乐儿,程乐儿把李红梅给的钱装进了她的小钱包里。

“乐丫头你这钱包怪好看的啊,又是你哥给你带的?”李红梅果然被程乐儿的钱包吸引住了:“这啥布料啊,姐还是第一次见。”

这个年代都是工装和绿军装,牛仔还没有流行:“不是,这是我自己做的。这个布料叫牛仔布,是我哥从广市带回来的,听说南方那些大城市可流行啦。”

“真的啊?”

“嗯。”程乐儿点了点觉得有戏:“姐你要是喜欢我送你一个,我做了好多呢。”

“乐儿你手咋这么巧呢。”李红梅拿着程乐儿做的零钱包爱不释手,那层兔毛摸着又软又滑。

“姐,我能在你这卖会儿这个小钱包么?”程乐儿趁着李红梅高兴的劲儿说出了自己目的。

“当然可以了,随便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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