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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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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娘还不知道白狐是狐妖的事情,一口一个“畜生”喊着。

陈浩珏听着大娘的话,忍不住想反驳,说白狐不是畜生。

但是想到白狐是狐妖,心里又有些胆怯。

见他不言语,大娘叹了一口气,把事情掰碎了给他听,“你爹娘现在去了,没人照应,可不得仰仗妻子娘家?现在他们在气头上,你做什么他们都不愿意理会,不如等两天,等他们消了气,再上门,好好赔礼,只要你态度好一点,他们会原谅你的。”

书生忍不住动容了,他看着邻家大娘,仿佛悬崖上的人抓住了唯一一根救命稻草,“真的吗?他们真的会原谅我吗?”

“当然是真的!”邻家大娘连连点头,“其实你条件也不差,不就犯了点小错吗?有谁一辈子不犯错的?”

“多谢大娘,我一定会把娘子带回来的!”陈浩珏脸上瞬间有了神采。

这边,陈浩珏努力养病,争取早点将沈羡鱼带回来,另一边,沈羡鱼还在发愁赚钱的点子。

本来想着去镇上摆摊卖一些吃食,但是考虑到成本之类的问题,还是放弃了。

这个年代,普通人家能吃饱就不错了,很少有人有闲钱来买这些新奇的吃食。

再加上沈羡鱼做的吃食做法简单,别人稍微一琢磨就能学会,还是算了。

他冥思苦想,最后决定将吃食的方子卖给镇上的饭馆,蚊子再小也是肉不是?

于是,接下来几天,他又开始改良各种方子,最后攒了几个完美的,跟着沈大哥去了镇上的饭馆。

沈大哥跟饭馆老板交情不错,试做了几样小点心,发现味道不错,饭馆老板特别高兴,大手一挥,把这些方子全买了。

临走的时候,给了沈羡鱼不少打包好的吃食,再三跟他说以后想到了什么新奇的玩意儿一定要给他,要是卖得好,还会给高价。

沈羡鱼笑着应承下来。

镇上不止这一家饭馆,大家卖的东西都差不多,因此,饭馆的生意平平无奇,现在有了噱头,不愁没人上门,吃个新鲜也是可以的。

沈羡鱼跟着大哥在镇上转了一圈,发现没什么赚钱的点子,忍不住皱眉。

沈大哥还以为他钱不够,给他塞了一个钱袋子,又冲着沈羡鱼挤了挤眼睛“小鱼儿,想买什么就买吧,这是大哥的私房钱,你大嫂不知道。”

沈羡鱼掂量了一下,发现里面都是一些铜板,打开一看,还有几块碎银子,看样子,沈大哥攒了好长一段时间了,他哭笑不得,“大哥,你竟然背着大嫂攒私房钱,就不怕她知道了生气?”

“嘿嘿,你不说,我不说,她怎么可能知道?”沈大哥挠了挠头发,“我也不也是没办法吗?有时候想喝点小酒,你大嫂不肯,说我乱花钱,只能自己偷偷摸摸攒一点。但是平时赚的钱,大钱都是给你嫂子的!”

沈羡鱼弯了弯唇,将钱袋子还给沈大哥,“我没什么想买的东西,这些大哥你自己留着用吧。”

说话间,两人到了一家书店门口。

沈羡鱼怔了一下,沈家村也有不少秀才,几次落榜之后索性不再拼搏了,老老实实呆在村子里,或者种地,或者当私塾先生,他们中也有不少人靠抄书赚钱来补贴家用。

沈羡鱼摸了摸下巴,沈大哥进学的时候,回来也会教原身读书识字,沈父沈母从未阻拦过。

因此,原身虽然没什么文采,至少能把字认全了。

但是单纯地抄书费时间费精力,还赚不了几个钱……

沈羡鱼在书店里逛了一圈,没一会儿,一个小厮进来,问书店老板要最新的画本。

沈羡鱼心念一动,接下来认真翻阅书店里面的书籍。

偶尔有客人上门,他就会竖起耳朵,听他们的对话,对大体的行情有了一个了解。

于是,回去的时候,手里多了两本画本,还有一些笔墨纸砚。

回去后,他将画本翻阅一番,沉吟片刻,提笔写字。

然后……成功地被自己的毛笔字丑到了。

练了几天字,沈羡鱼终于放弃了。

明明脑子里的字是那个样子,写起来,怎么这么丑呢?

手残党想要短期内掌握毛笔字这门技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

这年头,又没有电子笔键盘之类的东西,只能靠手写。

最后,沈羡鱼被逼无奈,从厨房找了烧焦的碳条,回来当笔写小说。

小侄子爱粘着沈羡鱼,大嫂看沈羡鱼总是写写画画,担心儿子打扰到沈羡鱼,就不让小奶娃往沈羡鱼屋里跑。

沈羡鱼刚开始不知道,还以为小奶娃找到其他好玩的东西。

直到小奶娃委屈巴巴的找上沈羡鱼,才知道这件事。

“大嫂,你就让轩哥儿跟着我吧,反正我窝在家里没什么事。”沈羡鱼找上了大嫂,直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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