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学着沈俊彬的说话语气,刻意拖长了“我这样的”几个字。
这话不是盛骁吹,很久之前他就知道他注定是不会是只柔弱的小鸡。他从小就比别人长得高,胳膊腿儿修长,长辈见了他没有一个不欢喜的。
刚进大学校门那阵儿,他也曾有过一丝怀疑,他时常深沉地思考人生,疑心自己以后有可能会成为一个“文人”——拿本本记录仪器数据,用蘸水的钢笔在灯下写字,每天伏案进行精确设计,郑重地在安全生产薄上签名。
只不过后来野鸡大学亮出真正的实力,狠狠打了他这个想法的脸,让他知道:哦,不会的,他没什么好写的,现在给他个本儿他也不知道哪个空该填什么。
于是在大学三年多的时间里,他和同学打球、踢球,巩固了他青春期茁壮成长的成果。
沈俊彬不见外地上手捏了捏盛骁的肩膀和上臂,仿佛库房验收贵重的耗材一样,仔细极了。
检验完毕,他说了一句:“真好。”
察觉到身边人说话的声音朝向自己,盛骁睁开眼偏过头。
沈俊彬的眼睛内双,眼皮很薄,微醺中轻轻眯着。如此近看,有一种男人鲜少流露的温柔倾泻而出。
与盛骁四目相对,他的眼睫像蝴蝶翅膀,微微颤抖。
沈俊彬的手搭在盛骁肩上始终没有拿开,对视片刻,他笑了一下,说:“外国人呢,就是‘块儿’大。真要说长得怎么样,我觉得没你好看。”
后来的很多年,很多个不眠的深夜里,盛骁都会不由自主回想起2012年那个初夏的夜晚。他总结了一下,对于他的失足,百翔的企业文化要负很大一部分责任。因为他每天进出都能看见那几条标语:礼貌地注视,提前预知客人潜在需求并给予满足。
由此可以推知,交替闪烁的楼体灯光映照下,沈俊彬看了他多久,他也回视了多久,沈俊彬在想什么,他也想到并且做了。
其次,首都的城市风气也应该为此负责。
如果都像思想保守得过分的历城一样,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文明劝导员”,是不可能任由两个男人在当街的长椅上接吻的。
再者,当年北京的地价还是不够高。
否则快捷酒店怎么能就开在马路边呢?
第6章
那一年,盛骁二十三岁。
在所有男人的幻想中,有着没有科学依据却无比坚定的信念:我是最硬的。
别说给墙打洞了,就算是凿井穿山打石油也不在话下。
当盛骁倒吸着凉气彻底清醒过来时,他已经知道躺在自己身下的不是一个女人,他要深入交流的也不是他该进的地方。现实无情地告诉他,他硬起来并不能怼穿墙,他连人都怼不进去。
不止是阻力太大导致前路渺茫,沈俊彬咬紧牙关却仍止不住的压抑痛呼也让他于心不忍。
男人不是下半身的动物,至少盛骁不是,他的下半身是聪明又感性的。它会辨别场合以及捕捉对方的心思,知道什么时候该挺身而出,什么时候该安分守己。
沈俊彬明明疼得身体不住颤抖,却没开口喊停,也没有让盛骁滚下去,只是兀自将脸别到一旁的枕头里,偶尔实在无法忍受了,才发出一丝痛苦的呻丨吟。
和方才享受口舌之欢时沉溺的神情天壤之别,他甚至不愿意露出脸让盛骁看到自己眉头紧锁。
盛骁想息“事”宁人了。
可沈俊彬的手又在他身上贪婪地抚摸。
皮肤的触碰毫无阻滞地传达着人与人之间心底的情意,盛骁觉得沈俊彬似乎正在他身上索取什么东西。
不会是山盟海誓吧。
那么可能是止疼的良药。
他放弃进攻,把人从枕头里刨出来,身体相贴吻了上去,暂时平息了那人胸膛的颤抖。
“还做吗?”盛骁问。
沈俊彬双手勾住他的脖子,眼里清晰地写着不舍放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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