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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丛林数里外的平原上,坐落着一个部落,大大小小的帐篷杂然其间,裹着兽皮的女人与小孩盘地而坐,不停打磨手中石头,忙碌而沉默。
程扬蹲在河边,与手中的石刀作艰苦斗争,他一手扶着大石块,让它更稳固些,另一只手则是将手中的石刀在石块上打磨,试图将刀刃磨得更锋利些。
“嘶”
石刀划到掌心,一道腥红的血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产生,程扬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他赶紧从身上的兽皮口袋里掏出自制的草药,在受伤的地方敷上,没过一会儿,血便不流了,见此,才松了一口气。
随意地用手抹了把额头上沁出的细汗,单手举着刀刃在阳光下端看,两眼焕发光芒,有了这刀,以后吃肉终于可以不用手撕了!
提到手撕肉,程扬心里就是一把心酸泪,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沦落到了和原始人一样茹毛饮血了,哦不,不是茹毛饮血,毕竟这个部落也是会用火的,还是可以吃熟食,但没有筷子没有碗,不管吃什么都是用双手抓捧,这和野人有什么区别?
想他程扬好歹也是个富二代,家里不说是富可敌国,那也是家财万贯,加上还有一个哥哥,他既不需要继承家业,又不愁没钱花,人生可谓是惬意至极,平时就爱搞搞兴趣,这不,悲剧就产生了。
程扬作为一个不缺钱的人,平时最爱的活动便是旅行,还不是城市出游,而是选择去挑战大自然的奇异风光,像是什么亚马逊热带雨林、撒哈拉沙漠,都曾留下他的足迹,等把那些比较奇异的地方都挑战了一遍后,他甚至还报名参加了荒岛求生的活动。
这不,玩得太过,把小命给玩脱了,再次睁眼时就只能与身边的这群原始人为伍了。
程扬深沉地叹了一口气,刚到这异世时,他还以为是别人的恶作剧呢,可等到他发现了自己缩水的身体后,只能承认,自己是真的穿越了,而且还是魂穿,变成了一个小孩子!
等弄清楚周围的生存环境后,程扬还挺庆幸自己是魂穿,毕竟他现在生存的环境,那就是妥妥的远古时期啊,能看到的人都是穿着兽皮,他们过着群居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部落,大家一起狩猎,一起采集野果,从不落单。
因为一旦落单,可能就被野兽叼走了。
程扬现在的身份是个小部落的孤儿,虽然没有父母,但大家对他还是挺照顾的,毕竟现在过着群居生活,既没有阶级也没有私产,大家还是挺淳朴的。
至于生活质量,呵,根本就没有质量!
程扬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前世有不少野外求生的经历,怕是早就被现在的境况给逼疯。
不懂农耕,食物全靠狩猎和采集,到了冬日就吃秋季储存下来的食物,如果食物不够,那就只能等着饿死,或是到密林里拼一下吧,运气不好,就成了野兽的食物。
与关系着生存的食物相比,程扬觉得没衣服穿、居住条件太差什么的,简直就是小儿科。
想到这儿,程扬再次叹了口气,握紧手里的石刀,强肉弱食,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他要成为那个最强的!
他就不信,凭借后世的智慧,他还斗不过这些野兽!
“成羊!快来看呀!”
“头人他们猎到了一只山王!”
部落里的孩子们都欢腾起来,看着远远归来的狩猎队伍,兴奋地迎了上去。
“成羊,你怎么还不来?”
平日和程扬关系比较好的猛,高兴地拉着自己的小伙伴去看热闹,却不见他有动作,不禁有些着急,开口催道。
程扬心里也对着山王感兴趣,但也要先将大石块收拾好,毕竟这可是他花好久才找到的,当磨石非常合适,若是被族人给糟蹋了,他可得心疼死。
“再等一下,马上就过去……”
“哎呀,成羊,你可得快些!”
看着小伙伴们都跑远了,猛越来越急,不禁嘀咕道,“我看你还是改个名字吧,整日成羊成羊的叫着,你果真和山羊一样慢……”
程扬已经不想费力气去解释“程扬”和“成羊”的区别,和他们说姓氏他们也听不懂,而且现在也没有文字,说再多都白搭。
但是山羊跑得可并不慢呀,想当初他见着它们跑得飞快,都惊呆了好吗?
猛不知道程扬在腹议什么,两人磨叽的这会儿功夫,头人带领的狩猎队已经在族人的拥护下走近了,程扬也见识到了这所谓的山王是何物。
白底黑纹,皮毛光滑,额头上还有“王”字纹路,这不是老虎吗?
程扬睁大了双眼,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庞然大物,老虎有这么大的吗,这从头部都尾部都有四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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