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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沈曹满脸的不以为然,我只好再多一点提示,问他:“她当时是不是穿着一件白衬衫?”
“是呀。”
“是不是就和我现在身上穿的这件一样?”
他打量我,满面狐疑:“怎么可能一样呢?二十多年前的款样。”
“那她是不是对你说:你将来会很有成就,有很多人会崇拜你,要你好好的。”
“是呀。”
“你看,我都知道,因为我就是她。”
“可这些都是我对你说过的呀。”
我为之气结。
沈曹还在设法安慰我:“你放心,锦盒,对她的崇敬和尊重不会影响我们的感情的,这是两回事。”
我没辙了,这家伙油盐不进,早已将记忆中的我神化,抵死不肯承认童年时相遇的顾锦盒就是面前这个顾锦盒,她在他心目中,早已长了光环与翅膀,成为一个神。他拒绝将她人化,甚至拒绝面对真实的她。我真是哭笑不得。
“锦盒,你生气了?”沈曹更加不安。
我苦笑,没好气地答:“我在吃醋。”吃我自己的醋。
说到吃醋,我倒又想起另一件事来。“对了,阿陈说你另结新欢,这是什么意思?”
沈曹的脸一沉:“锦盒,你不相信我?”
“我当然愿意相信你,可是你觉不觉得,你欠我一个解释?”
“但是如果你相信我,根本不会向我要求解释。”沈曹的脸色变得难看,“锦盒,我从没有说过自己历史清白守身如玉,不过我答应过你,从今往后只对你一个人好。这你总该满意了吧?”
听他的口气,倒仿佛是我在空穴来风无理取闹了。我也不悦起来,低下头不说话。
沈曹缓和了一下口吻,转移话题:“我刚才去过常德公寓,看到水仙花开得很好。你常过去?”
我点头。本想告诉他自己借助时间大神回过他的童年,但是转念一想,他既然不肯相信我就是那个神秘的白衣女郎,自然也就不会相信我的所说。何况,告诉他我擅自开动时间大神,只会引起他的惊惶,那又何必?
最终,我只是说:“沈曹,我很想再见一次张爱玲,1947年的张爱玲。这次,我会和她讨论爱情的抉择。”
沈曹何其聪明,立刻读出了我的弦外音,敏感地问:“你仍在抉择不定?也就是说,你仍然没有接受我?”
“我外婆刚去世。我的心非常乱。沈曹,不要逼我回答这么严肃的问题好不好?”
沈曹沉默,在盘子里捻灭烟头,站起身说:“我还有事,先走了,过几日安排好了会通知你。”
他被得罪了。他在生气。
我也沉默地起身相送,没有挽留。我还未伤愈,自救已经不暇,没有余力去安慰别人脆弱的心。
时穷节乃现。这时我看出沈曹性格上的先天性缺陷了,他是一个孤儿,一个倔犟敏感的孤儿,比常人需要更多的爱与关注。他又是一个艺术家,一个自我为中心的艺术家,情绪的冷热喜怒完全不由控制。他所需要的伴侣,除了能够随时激发他的灵感,还要随时可以关注他的情绪。
而我,我自己已经是一个需要别人照顾的人,我已经没有气力去照顾别人了。如果真的非常深爱一个人,爱到可以为他牺牲一切自尊与自我,或许可以做到;然而我又不是一个那样的女子,我的伟大,仅止于梦游上海时救下砸石头的顽童沈曹,对他说一两句先知先觉的大道理,却不能够天长日久,巨细靡遗地随时随处惟他马首是瞻。
我的世界里,最重要的一个人,仍然是我自己。
我甚至不能够答应他,立时三刻放弃一切随他海角天涯。如果是17岁或许我会的,但现在我已经27岁,在以往27年间的辛苦挣扎中,他并没有出过半分力,又有什么理由要求我为他捐弃未来?我还至少在他七岁的时候把闯祸砸玻璃的他自彪形大汉手中解救下来并向他宣讲过一番大道理,他又为我做过什么呢?
仅仅租下常德公寓让我发思古之幽情或者请我喝咖啡时自备奶油是不够的。我要的比这更多。然而究竟是什么呢?我却又不能知道。
楼下大门轻轻响了一声,沈曹从门里走出去。
我站在露台上看着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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