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傻逼,你知道自己喜欢秦锋吗?人家看你的眼神是哥们儿,你看人家的眼神满满都是眷恋和崇拜。
呵,有你哭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想了想,还是打算写方南。尽量日更,或者隔日更。老时间更新,晚上20:00。
☆、第二章
方南没觉得自己是个投错胎的女人,我行我素惯了,在搞清楚自己跟别人不太一样之后,各种尝试都做过,真心不太在乎别人眼光。
他不喜欢男生那种肥肥大大的衣服裤子,他喜欢偏修身一点的。
他不喜欢黑白灰藏青军绿那些老气的颜色,他喜欢明艳靓丽一点的。
初三的时候,他尝试给一本杂志的解忧信箱写过一封信,大着胆子倾诉了自己的烦恼。结果编辑不仅给他回了信,还寄了一本在东林这样的小地方根本买不到的书,关于同性恋的书。
那本书是译制的,是美国的一位专家从医学和科学的角度阐释的论点,证明了同性恋并不是一种病,而是天生不可控改变不了的。这本书打开了方南的新世界大门,让他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并挺起单薄的胸膛,对抗这个操蛋又冷漠的世界。
高一那一年,曾经因为好奇,他趁家人都不在,偷摸拿他妈胸罩戴的。结果对着穿衣镜看着里面那个不伦不类的自己,伸手按了按空空的罩杯,乐的直不起腰。自此再也没有尝试过。他没有异装癖。
高二上学期,在一次经过操场的时候,鬼使神差的,看到打篮球的谢军。大冷的天,高壮的大男孩穿着背心大短裤的蓝色运动套装,拿着汽水仰头咕噜噜灌了一气。晶莹剔透的汗珠摇落在地摔成八瓣,率真又恣意。
一下子就莫名其妙的迷住了。喜欢的萌芽在心底破土而出,一点点发展壮大。直到高自己一届的谢军要毕业,直到他鼓足勇气写了改改了写,郑重其事的送出那封表白心意的情书。
戛然而止。
以此为界限,之前的方南只是有点怪异特立独行。之后的方南让人“恍然大悟”,原来他是二刈子是同性恋喜欢男人。
高三的一年是昏天黑地的一年,方南“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刻苦到让人惊讶。
只可惜,很多事情不是付出了就一定有回报。
……………………………………………………
“这点分数,走专科都不够。”方南自嘲的笑笑,伸手给自己倒了杯啤酒。
“你别喝了。”黄韬有点担心,在椅子上挪了挪屁股:“大不了,再复读一年……”
“我真他妈烦这个地方!”方南极少有情绪失控外泄的时候:“一想到还要再留一年,简直生不如死。”
这下黄韬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喏喏的:“那,那怎么办……”
“不说这个。”方南举起杯子:“来,祝贺我们黄韬同学以优异的成绩考取A市林大,一本啊,牛逼!”
腼腆的推了推瓶底似的眼镜,黄韬也端起酒杯:“我酒量不咋地,咱俩意思意思得了哈。”
喝完酒,方南突然想起来的问了一句:“秦锋也考到A市了?”
提到秦锋,黄豆芽明显兴奋起来:“锋哥考到A大了!他那才是真牛逼!国家重点院校!太厉害了。”
方南笑笑:“你看你那样,比你自己考学还骄傲似的。秦锋你儿子啊?”
“方南,”黄韬有点生气,谁说他奉若神明的锋哥都不行:“你怎么这么说话啊?”
“喝多了,抱歉。”方南撇撇嘴,又灌了一大口冰啤酒。
“我知道你心情不好,”黄韬认真的表情,身体微微前倾,蓝色的T恤领口稍微有点变了形:“锋哥这两年帮了我好多,可以说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黄韬。方南不怕你笑话,说他是我偶像也不为过。有时候我会想,他要真是我哥该有多好。”
饭店的大吊扇呼呼转着,带动桌上铺的廉价桌布悉悉索索的响着,厨房那边传来热油爆锅的刺啦声音,锅包肉那股酸酸甜甜的味道很快在不大的店堂里漾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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