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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焦冻:“很喜欢?”
“也不是啦。”凉宫未来脸上还带着羞涩的红晕,抓住轰焦冻的手慢慢解释给他听。
凉宫未来喜欢欧尔麦特,因为他强大的实力,是和平的象征,给人类带来和平与希望。
不论什么时候,看到欧尔麦特标志性的美漫风战斗服和八颗亮白大牙的笑容立即元气满满,觉得没什么好怕的。
欧尔麦特是偶像,是只在电视新闻上看到的高高在上的人物,是毕生崇拜追求的目标。
喜欢霍克斯,是因为他18岁成立自己的事务所,是历史上第一个以十几岁的年纪荣登职业英雄排行榜前十的英雄。
是渴望成为的人。
这一点,高一以前一直被人嫌弃个性的凉宫未来不敢告诉别人。
国中时期,同龄其他同学告白写情书恋爱,她没有喜欢的异性,就跟风偷偷地给霍克斯写了一封,藏在书桌里。
后来,随着“我要成为NO.1英雄”的目标,这封某种意义上算是目标的情书自然而然地被带来学校。
凉宫未来没从轰焦冻的表情上看出他到底有没有吃醋,咳了一声,“反正就是这样,没其他想法,我也不会送给他。”
女朋友写了情书,收信人不是我。
轰焦冻不知道其他人遇到这种问题会怎么解决,他的所有嫉妒早在看到那封情书的时候蜂拥出来,而今听到解释后已经能很平静很冷静了。
归根到底,那个并不能算表白所用的情书,最多算一封粉丝写给偶像的信。
……不行,还是不高兴。
轰焦冻:“我也要。”
凉宫未来瞪眼:“求交往的是你,不应该是你给我写情书吗?”
轰焦冻:“……”似乎是这个道理,尽管他们两情相悦,有没有情书没多大意思。
想了想,轰焦冻觉得还是得迁就女朋友,毕竟他没法和女人讲道理,很可能也讲不赢。
以他国文的成绩写封情书是信手拈来的事,没半点难度,所以立即起身拿了纸和笔,当着收信人的面开始写。
凉宫未来压不住心底的好奇,趴在桌边看着他写。
轰焦冻练过书法,写出来的字比她好看多了。
她写的字圆圆润润的像团子,不知被茨球嘲笑过多少遍。明明茨球自己就是个团子,还不会写字呢!
想想茨球坐在纸上,不抱竹子,改成用两只小爪子抱笔杆吃力写字的场景,她就眉眼弯弯的,想笑。
嘟嘟,胖嘟嘟……
发现那封情书后,轰焦冻因为没得到主人的同意,没拆开来看,但是网上搜索见过类似的情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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