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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属性异能者?异能得有五级了吧。
她强撑着最后一点清明,气若游丝答声是,就要放心地投入黑暗。
且不说小说里唐远征就是一副有情有义的正派形象,光只是他这身笔挺戎装,就已经赚足她的好感。
哪怕是在秩序崩溃的末世,我华国军人依旧是可以随时托付性命的存在,更何况是在这样特殊又单纯的时代。
简青桐对初次见面的唐远征有着天然的信任,初来乍到的惶恐也全然消散,很顺利地完成既来之则安之的过渡。
“你同意了?你得跟我去部队随军,我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
唐远征单臂环住她,另只手从挎包里拿出干净的白毛巾跟伤药,熟练地替她简单包扎,把自己的情况交代清楚。
简青桐意识在模糊边缘挣扎,极力想忽略此时心中的失落而不得。
这可是她两辈子头一回被人求婚,可惜一点都不浪漫。
唯一的好处是,可以离开原主生活了十几年的村子,去完全陌生的地方开启新生活,不用怕露馅。
末世前她也只是个平平无奇的网络写手,没有那么专业的演技维持原主之前的人设,不如远遁。
况且,她也不耐烦留在这,跟心怀叵测的小人纠缠不休。
简青桐越过男人肩膀,瞥一眼后头一脸紧张的简青苗,费力吐出个好字。
只见简青苗肉眼可见地松口气,对她翻个大白眼,浑身上下喜气洋洋同时写着“算你识相”,那姿态真是高贵冷艳不可一世。
简青桐莫名好笑,有种答应求婚的其实另有其人的荒谬感。
也不知道简青苗到底在得意个什么劲儿。既然她是重生开挂的,难道不懂蝴蝶效应?
就算白承乾男主光环坚不可摧,将来还会依照剧情当首富,那他现在不也还是条没翻身的咸鱼,哪里值得抢了?
想到现在正落难的地主狗崽子白承乾,简青桐脑海中自动浮现出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形象。
破衣烂袄鞋子露脚趾,指甲缝里全是黑泥,头发狗啃似的满是油腻,还有虱子爬来爬去……
简青桐激灵灵打个寒颤,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情不自禁往身边满是清爽皂香的怀抱靠了靠。
那个倒霉男主谁乐意要谁拿去,她反正不要!
简青桐倒也不是嫌贫爱富,她只是有一点点小洁癖,接受不了跟那样邋遢的人共同生活,她在末世都没受过这种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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